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平县诚洋饰品有限公司年产500万个环氧树脂制品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4〕01号
2024/1/8
连平县诚洋饰品有限公司
连平县财政局金财小区C栋三,四楼
公告期限:2024年1月11日至1月17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