序号
批复名称
审批文号
审批时间
建设单位
建设地点
1
关于连平县中医院搬迁及改造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4〕02号
2024/1/26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中80号
2
关于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100兆瓦农光互补光伏电站110kV升压站工程环境影响报告表的批复.pdf
河环连建〔2024〕03号
2024/1/30
深圳市英传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连平县三角镇石源村
公告期限:2024年1月31日至2月5日(5个工作日)。
行政复议与行政诉讼权利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建设单位除外)认为具体行政行为侵犯其合法权益的,可以自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十日内向河源市人民政府申请复议,也可以在公告期限届满之日起六个月内直接向东源县人民法院起诉。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23
传 真:0762-4330365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1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