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苏川公共汽车有限公司:
报来《关于申请核定公共汽电车票价的请示》收悉。为适应我县城市发展,规范公共交通票价行为,建立科学的城市公共交通票价机制,合理补偿公交企业营运成本,促进我县公交事业持续健康发展,经我局组织成本监审和召开价格听证,拟定上报的《连平县城(含忠信线路)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票价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批准,现就我县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票价等有关事项批复如下:
一、公共汽车票价
连平县城(含忠信线路)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客运票价和票种实行单一制和次票制,普通乘客票价为2元/人.次,刷卡或手机移动平台支付按9折优惠,即1.80元/人.次。
二、公共汽车票价优惠政策
(一)具有我县行政区域常住户口,年满65周岁及以上老人免费乘坐。
(二)优抚对象,军队离退休干部职工,以及现役军人、残疾军人(含伤残人民警察、伤残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伤残民工民兵)免费乘坐。
(三)残疾人持有残疾证件免费乘坐。
(四)每一位乘客可以免费携带一名身高不足1.2米的儿童乘车,超过一名的按超过人数购买半票。
(五)中小学生实行半价优惠。
三、相关要求
(一)为方便群众出行,如需增开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运营城乡线路,18公里内(含18公里)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普通乘客票价按以上普通乘客票价执行;超过18公里每增加5公里(不足5公里的,按5公里计算)加价1元/人.次。由你公司报县交通运输局审核后报县发展和改革局核准执行。
(二)你公司要严格执行上述票价规定,并在车站内及客车内醒目位置公示票价,实行明码标价,自觉接受有关部门检查和群众监督。
(三)你公司应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努力提升服务质量。
四、执行时间
以上新能源电动公共汽车票价从2022年12月10日起执行,
有效期为5年。
此复。
连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2023年1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