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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公布连平县镇、村(社区)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的通知
2022-01-12 来源:连平县政府办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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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FG-2021-013


各镇人民政府,县直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中共广东省委《关于深化乡镇街道体制改革完善基层治理体系的意见》和中共连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印发《连平县深化乡镇体制改革示范创建行动方案》通知要求,将点多面广、基层管理迫切、便于群众办事需要且能有效承接的管理权限进行全面梳理,制定乡镇权责清单。县政务服务数据管理局编制了《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类)(第一批)》《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类)(第一批)》及《连平县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予以公布,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范围

  本通知附件《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类)(第一批)》及《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类)(第一批)》适用于除忠信镇外其余12个乡镇,附件《连平县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适用于我县175个行政村(社区)。

  二、积极主动履行职责

  县各相关职能部门要加强对各镇政府的指导和监督,及时发现并协调解决各镇政府在政务服务事项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下放权力放得下、接得住、用得好;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明确权力下放后的运行程序、规则和权责关系,健全权力监督机制。各镇公共服务办公室要指导本镇各村(社区)党群服务中心开展好政务服务工作。

  三、全面推进政务服务模式改革

  各镇人民政府要着力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建设综合性政务服务平台,实现网上办事平台与实体政务服务大厅有机融合。加快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府服务模式改革,按照“应进必进、应综必综”的要求在各镇逐步实现“一门式”“一窗式”政务服务模式,由分散的专业窗口逐步集中到综合窗口受理。

  四、加强行政行为监督

  在全县建立镇村效能监督系统,效能监察数据接入上级效能监察系统;建立政务服务“好差评”制度,积极引导企业群众对政务服务进行评价,根据评价反馈优化办事流程,提升服务质量;建立健全首问负责制、限期办结制和并联审批制等制度,严格规范行政行为,推动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

  五、实行清单动态管理

  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及连平县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实行动态调整,后续将根据实际运行情况及上级有关政策调整目录清单,便于群众办事,推动实现高质量发展,助力“乡村振兴”。

  六、实施时间

  本通知自2022年1月29日起实施。

附件1: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公共服务类)(第一批).xlsx

附件2:连平县镇级(忠信镇另行规定)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行政权力类)(第一批).xlsx

附件3:连平县村(社区)级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第一批).xlsx


政策解读:http://www.lianping.gov.cn/zcjdpt?id=4837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