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具备静脉输液资质村卫生站名单公示
根据《村卫生室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静脉输液管理的通知》(粤卫办函〔2017〕332号)等法律法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我县村卫生站静脉输液管理,保证医疗质量和安全,现对具备静脉输液资质的村卫生站名单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至7月14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于公示期间实名书面向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反映。以组织名义反映问题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问题的请签署真实姓名和单位,并提供联系电话。信函以寄件日邮戳为准。来信请寄:连平县卫生健康局医政医管股,邮编:517100,电话:0762-4322720。
连平县卫生健康局
2023年7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