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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财政局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1-29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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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2〕204号)精神,现提前下达2023年义务教育寄宿制学校公用经费提标省补助资金401.415万元(详见附件),此项资金支出列2023年“20502普通教育”相关项。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此项资金待2023年预算年度开始后,按程序拨付使用。

  二、请根据当地实际情况统筹安排好省补助资金,主要用于全省义务教育寄宿制公办学校正常运转支出。请严格按照城乡义

  务教育补助经费管理办法科学管理和使用资金,切实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防止出现挤占、挪用、虚列、套取补助资金等行为。

  三、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四、此项资金为城乡义务教育补助经费中央直达资金的省级对应安排资金,同步纳入直达资金监控系统反映。

  五、此次下达资金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为“A0102-城乡义务教育生均公用经费(含提高寄宿制学校等公用经费水平)”,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附件1-2

  附件3

                              连平县财政局

  2022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