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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财政局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3-07-12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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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教育局: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和免学杂费补助资金的通知》(粤财科教〔2023〕62号)精神,现清算下达2023年普通高中教育免学杂费补助和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资金共63200元,其中下达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63200元,普通高中教育国家助学金0元(详见附件)。本次下达资金中,支出列“2050204高中教育”科目。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纳入直达资金范围管理。

  二、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普通高中免学杂费补助为基层“三保”资金,资金标识分别为“A0107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A0108普通高中免学杂费”,此标识贯穿项目入库、预算编制、预算执行和资金拨付全过程,且保持不变。

  三、请加强受助学生信息的审核和报送工作。根据财政部文件和《广东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有关要求,学生资助系统数据信息是省级以上财政资金下达的依据,各校错报、漏报或未按规定时限确认相关资助数据,造成资助资金欠缺,由各校自行负责。

  四、请抓紧将资金安排到具体项目,切实加快预算执行,年终请按要求统一编列决算。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对于挤占、截留、挪用、虚列或套取学生资助补助经费等行为,将按照预算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请严格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在预算执行过程中,对照本次下达的绩效目标(附件3)做好绩效运行监控,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财政资金发挥预期效益。

  附件:附件1-2

  附件3

  

                           连平县财政局

2023年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