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
土地征收启动公告
2021-09-02 来源:连平县府办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的规定,经连平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现将拟启动土地征收的内容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启动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元善镇城东社区、南湖社区、东河村,四至范围详见附件《连平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二、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连平县政府土地储备用地项目。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启动公告发布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元善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的权属、种类、数量进行全面调查,有关单位和个人应予积极支持配合。

  四、其他事项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公告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1年8月24日

  附件:连平县2021年度第三批次城镇建设用地勘测定界图.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