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
连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连府征告字〔2023〕1号)
2023-01-03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省道S341线连平隆街至新河村段改建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隆街镇隆河经济联合社;隆街镇梅洞经济联合社、梅洞村大坪经济合作社、梅洞村下廖经济合作社、梅洞村东风经济合作社、梅洞村洞尾经济合作社、梅洞村上楼经济合作社、梅洞村下楼经济合作社、梅洞村粤昌经济合作社;隆街镇镇南经济联合社;连平县田源镇水西村东一经济合作社、水西村东二经济合作社、水西村东三经济合作社、水西村红一经济合作社、水西村红二经济合作社、水西村牛蹄经济合作社、水西村月一经济合作社、水西村月二经济合作社、水西村月三经济合作社、水西村冷水坑经济合作社、水西村大成岭经济合作社、水西村钟屋围经济合作社、水西经济联合社;田源镇田西村大路背经济合作社、田西村大路上经济合作社、田西村大路下经济合作社、田西村上下正经济合作社、田西村圳背经济合作社、田西经济联合社;田源镇肖屋村楼角经济合作社、肖屋村下角经济合作社、肖屋村上角经济合作社、肖屋村白屋经济合作社、肖屋经济联合社;田源镇永吉村金鸡石经济合作社、永吉村上围经济合作社、永吉村塘背经济合作社、永吉村金树老屋经济合作社、永吉村徐六经济合作社、永吉村徐七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件《省道S341线连平隆街至新河村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影像图》《省道S341线连平隆街至新河村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即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结束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隆街镇、田源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预公告。

  附件:省道S341线连平隆街至新河村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影像图.zip

  省道S341线连平隆街至新河村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勘测定界图.zip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