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征地和房屋征收补偿信息
连平县人民政府土地征收预公告(连府征告字〔2023〕2号)
2023-01-03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为保障连平县经济社会发展建设用地需求,维护土地所有权人和使用权人的知情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现将有关项目土地征收预公告如下:

  一、拟征收土地目的

     本次拟征收土地用于省道S253线忠信至青州段改建工程项目。

  二、拟征收土地的位置、范围、权属

  拟征收土地位于连平县高莞镇丁村村老田心经济合作社、丁村村新田心经济合作社、丁村村下井经济合作社;高莞镇高村村丘屋经济合作社、高村村陈屋经济合作社、高村村高岗一经济合作社、高村村高岗二经济合作社、高村村光明屋经济合作社、高村村上新屋经济合作社、高村村二仓屋一经济合作社、高村村二仓屋二经济合作社、高村村红脚屋经济合作社、高村村田心围经济合作社;高莞镇二联村川龙屋经济合作社、二联村上新屋经济合作社、二联村新围址上经济合作社、二联村新围址下经济合作社、二联经济联合社;高莞镇高陂村茶岗一经济合作社、高陂村茶岗二经济合作社;高莞镇河西村环塘围经济合作社、河西村桔园经济合作社,河西村榄坝经济合作社、河西村榄塅经济合作社、河西村屋仔经济合作社、河西村新建经济合作社、河西村圳新经济合作社、河西村圳老经济合作社、河西经济联合社;高莞镇经济联合总社;高莞镇太平村二房经济合作社、太平村果树下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仓下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五头门经济合作社、太平村新龚屋经济合作社、太平村下新屋经济合作社;高莞镇西南村柳树下经济合作社、西南村瓦瑶一组经济合作社、西南村瓦瑶二组经济合作社;高莞镇徐村村池村经济合作社、徐村村三星经济合作社、徐村村上廖经济合作社、徐村村中廖经济合作社、徐村村下廖经济合作社;高莞镇右坑村黄格经济合作社、右坑村石古坪经济合作社、右坑村乌石古经济合作社、右坑村下屋经济合作社、右坑村鸭麻桥经济合作社、右坑经济联合社;高莞镇中平村罗石屋经济合作社、中平村铜锣坝经济合作社、中平村围寨一组经济合作社、中平村围寨二组经济合作社、中平村围寨三组经济合作社、中平村围寨四组经济合作社、中平村吴屋仔经济合作社、中平村新星屋经济合作社、中平村上新屋经济合作社、中平村横排屋经济合作社、中平村下新屋经济合作社、中平经济联合社;连平县忠信镇大坪村巫屋第十九经济合作社、大坪村矮岗片卢屋第一经济合作社、大坪村矮岗片老屋第二十经济合作社、大坪村矮岗片新屋第二十一经济合作社、大坪村矮岗片楼角第二十二经济合作社、大坪村矮岗片楼角第二十三经济合作社、大坪村桃坝片老屋第二经济合作社、大坪村桃坝片刘屋第三经济合作社、大坪村桃坝片新屋第四经济合作社、大坪村桃坝片楼角第五经济合作社、大坪村桃坝片楼角第六经济合作社、大坪经济联合社;忠信镇大陂村第一经济合作社、大陂村第二经济合作社、大陂村第三经济合作社、大陂村第十七经济合作社;忠信镇官陂秆坝经济合作社、官陂黄屋经济合作社、官陂甘屋经济合作社、官陂新仓经济合作社、官陂打银李经济合作社、官陂楼角经济合作社、官陂牛生墩经济合作社、官陂曲米寮经济合作社、官陂谢屋经济合作社、官陂上何经济合作社、官陂上巫一经济合作社、官陂上巫二经济合作社、官陂上巫三经济合作社;忠信镇黄花村下寨一经济合作社、黄花村下寨二经济合作社;忠信镇曲塘村树中经济合作社、曲塘村塘上经济合作社、曲塘村塘下经济合作社、曲塘村墩厚堂经济合作社、曲塘村三省经济合作社。四至范围详见附件《省道S253线忠信至青州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影像图》《省道S253线忠信至青州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勘测定界图》,具体权属地类面积以土地调查结果为准。

  三、土地现状调查安排

  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为公示期(即2023年1月3日至2023年1月17日),公示期结束后由连平县人民政府委托高莞镇、忠信镇人民政府会同相关部门,对拟征收土地的权属、地类、面积以及地上附着物权属、种类和数量等信息进行全面调查。请被征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及其成员、其他利害关系人在限期内准备好相关权属证明等资料,积极主动配合做好调查工作。

  四、其他事项

  自本预公告发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在拟征收土地范围内抢栽、抢种、抢建;连平县人民政府已对现场影像进行了锁定,违反规定实施的,不予补偿安置。

  特此预公告。

  附件:省道S253线忠信至青州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影像图.jpg

  省道S253线忠信至青州段改建工程拟征地勘测定界图.zip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3年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