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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土地征收补充公告
2024-04-09 来源:连平县人民政府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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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府征补字〔2024〕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的有关规定,为推进我县国道G105线连平县城过境段改线工程项目(以下简称“该项目”)的征收补偿安置工作,我县于2023年10月9日发布该项目征收土地预公告,于2023年10月26日发布该项目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现将有关事项补充公告如下:

  经核查,该项目应属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五条规定的交通类基础设施建设需要用地情形;根据《公路工程项目建设用地指标》(建标〔2011〕124号)第五章5.0.2项规定,“桥下常水位时水面宽度范围的土地不作为桥梁工程用地”,因此该项目在报批组卷阶段调整了桥梁工程用地范围,剔除了桥梁工程的桥下常水位时水面宽度范围内的用地,最终申报的土地征收面积为33.5662公顷。2023年10月26日我县发布的该项目土地征收补偿安置方案公告中的征收土地范围为33.5662公顷,与最终申报的土地征收用地面积一致。

  本公告期限自2024年4月9日至2024年4月16日止,公告时间5个工作日。公告期间如有异议,可在本公告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向连平县自然资源局(地址:连平县城连平大道南,联系人:邱驰,联系电话:0762-4339809)提交。

  特此公告。



连平县人民政府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