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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公告
2021-12-18 来源:广东省连平县气象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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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第7号)

  为积极应对全县当前旱情,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抗旱减灾、森林防灭火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作用,经连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继续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障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1年12月19日—2022年1月19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条件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连平县元善镇鹤湖村鹤湖水库旁。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连平县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气象局联系电话:0762-4338339

  气象局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中

  气象局联系人:卢帮维

  特此公告。

广东省连平县气象局

2021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