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新闻动态 > 通知公告
关于《连平县上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上坪镇文体中心用地)》的公告
2022-07-29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根据《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有关规定,我局组织编制完成的《连平县上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上坪镇文体中心用地)》已于2022年7月22日经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同意,批准文件为《河源市自然资源局关于对连平县上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的批复》(河自然资函〔2022〕228号)。现按照相关规定,将方案内容予以公告:

  一、建设用地规模置换的背景及原因

  连平县上坪镇目前体育设施的建设情况远远落后于城镇发展规模,无法满足体育事业的发展和全民健身的需求。随着人们物质、文化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体育设施的矛盾将会显得越来越突出,这不仅影响上坪镇竞技运动水平的提高和体育人才的培养,还造成人民群众体育活动无场地无设施等问题,影响全民健身计划的实施。为满足各类体育活动的需求,建设上坪镇文体中心迫在眉睫。《连平县上坪镇文体中心用地详细规划》于2020年5月获得县政府批复,为上坪文体中心的建设奠定了良好的规划基础,但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为风景名胜设施用地。根据《乡(镇)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规程》(TD/T1025-2010),城乡建设用地包括城镇建设用地、农村居民点用地、采矿及其他独立建设用地,项目选址用地性质不符合土地用地总体规划,导致上坪镇文体中心项目无法实施,制约了上坪镇公共服务设施建设。

  为了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开展,按照《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粤府办〔2013〕3号)和《广东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规定> <广东省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管理规定>相关配套文件的通知》(粤国土资规划发〔2013〕83号)等省有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对现行规划用地布局进行局部修改调整。

  二、主要土地调控指标变化情况

  (一)耕地保有量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调入地块涉及连平县现状耕地0.1707公顷,项目占用的耕地由项目用地单位委托连平县自然资源局统筹安排落实补充耕地,确保连平县耕地保有量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不涉及永久基本农田。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后连平县永久基本农田面积保持不变。

  (三)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规模

  本次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是在上坪镇范围内进行,只对城乡建设用地规模空间布局进行调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后连平县建设用地总规模和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保持不变。

  三、公告方式和地点

  在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同时在上坪镇人民政府及所涉村委公示栏张贴公告。

  特此公告。



  附件:《连平县上坪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建设用地规模置换方案(上坪镇文体中心用地)》成果图件.pdf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2年7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