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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攻略(2024版)
2024-07-09 来源:连平县教育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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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同学们,高考志愿填报已经结束,我们离梦想中的大学校园也越来越近了。如果你家庭经济困难,我们想告诉你:升学路上请不用担忧经济问题,国家学生资助政策助你顺利入学、完成学业、逐梦前行,保证每一位大学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准大学生及在读大学生们,今天我们来详细了解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您的疑问这里有答案。

  一、申请政策介绍 

  问:什么是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是指国家开发银行等金融机构向高等教育阶段符合条件的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含预科生)发放的、在学生入学前户籍所在县(市、区)办理的助学贷款。生源地助学贷款为信用贷款,学生和家长(或其他法定监护人)为共同借款人,共同承担还款责任。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用途是什么?可以申请多少金额?

  答:国家助学贷款优先用于支付在校期间学费和住宿费,超出部分可用于弥补日常生活费。按照国家助学贷款政策的有关规定,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含第二学士学位、高职学生、预科生)每人每学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16000元,不低于1000元;全日制研究生(含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每人每年申请贷款额度不超过20000元,不低于1000元。学生应根据实际情况申请国家助学贷款额度。

  问:国家助学贷款的利息和利率有什么优惠吗?

  答:国家助学贷款利率按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减60个基点(即LPR5Y-0.6%)执行,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的LPR5Y调整一次。学生在校就读期间的国家助学贷款利息全部由财政补贴。

  问:国家助学贷款最长期限是多久?什么时候开始还款,还本宽限期有多长?

  答:国家助学贷款最长贷款期限:剩余学制加15年、最长不超过22年。学生毕业后不再继续攻读学位时,自毕业当年起开始自付利息,在5年还本宽限期内可只需偿还利息,如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学生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借款学生应及时向县级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可继续享受贴息和5年还本宽限期,但贷款期限不延长。

  二、申请条件及办理流程

  问:哪些学生可以申请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

  答:申请学生应同时满足以下条件: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2.被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批准设立、实施高等学历教育的全日制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高等专科学校(含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科研院所、党校、行政学院、会计学院(学校名单以教育部公布的为准)正式录取,取得真实、合法、有效的录取通知书并入学的全日制新生(含预科生),或以上高校在读的其他全日制本专科学生、研究生和第二学士学位学生;3.学生本人入学前户籍、其共同借款人户籍原则上均在本县(市、区);4.诚实守信、遵纪守法;5.家庭经济困难,家庭所能获得收入不足以支付学生在校期间完成学业所需的基本费用;6.当年没有获得其他助学贷款。

  问: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去哪里申请办理?

  答:首次贷款时,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需要一起前往双方户籍所在地的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办理。续贷的时候,借款学生可通过学生在线系统远程线上办理,也可以由借款人或共同借款人任何一方持相关材料到原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现场办理。

  问:首次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

  答:1.学生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完成注册并填写个人及共同借款人基本信息,提交贷款申请,打印《申请表》并签字。

  2.系统提示通过预申请的学生,打印《申请表》并签字后,按系统提示上传申贷材料;未进行预申请的可按照实际情况填写《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表》,作为家庭经济困难认定依据申办贷款。

  3.需要携带的资料:借款学生和共同借款人携带各自的身份证原件、户口本原件;学生本人录取通知书(或学生证)原件或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申请表》(未通过预申请的学生还需要携带《家庭经济困难认定表》原件)。

  4.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审核后与学生和共同借款人签订贷款合同,并向学生发放《受理证明》,学生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由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后贷款生效。

  5.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一般在11月初由国家开发银行等经办银行统一发放。具体工作流程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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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问:如何办理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续贷手续,需要哪些资料,办理流程如何?

  答:续贷办理有两种方式

  (一)现场续贷

  1.在前往县级资助中心办理续贷手续前,请先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更新个人及共同借款人相关信息,再提出续贷申请,并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打印《申请表》并签字,然后到县级资助中心现场办理续贷手续后持《受理证明》前往高校报到,并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2.续贷材料

  (1)办理人本人的身份证原件。

  (2)借款学生或共同借款人签字的《申请表》原件。

  (二)远程线上续贷

  直接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按照系统提示填写续贷声明后点击网上受理,待县级学生资助中心审核后,学生本人手机将收到受理成功信息,信息内包含回执码,学生将回执码(或者登录系统自行导出受理证明打印)上交学校后,请高校老师于当年10月10日前录入电子回执。

  重要提醒:1.请每年登录学生在线服务系统不少于两次。

  2.强烈建议续贷同学直接远程线上续贷,无需到现场受理。

  3.续贷更换共同借款人的,办理续贷手续时,学生和新的共同借款人需要一同前往县学生资助中心。

  三、还款政策介绍

  (一)利息与本金偿还

  在校就读期间的利息由国家财政全额贴息,如果在毕业当年8月15日之前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提前还款,不收取利息,自您毕业(或结业)当年的9月1日起,开始自己偿还助学贷款利息,还款日为每年的12月20日(最后一年为9月20日),遇节假日不顺延。自您毕业(或结业)第六年起( 毕业当年为第一年),开始偿还本金和利息,本金还款日与利息还款日相同。若您毕业后剩余贷款期限小于5年,则按《借款合同》约定的还款计划还款。毕业后在还款期内继续攻读学位的学生,应及时向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并提供相关书面证明。审核通过后,在校就读期间可以继续享受财政贴息。

  (二)利率及利率调整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利率执行中国人民银行授权全国银行间同业拆借中心发布的同期五年期以上贷款市场报价利率LPR5Y-60个基点(即LPR5Y-0.6%)。自贷款发放之日起按年计收利息,每年12月21日根据最新LPR5Y调整一次。

  (三)征信知识

  为了提高金融机构贷后管理效率,防范信用风险,人民银行建立了个人信用信息基础数据库,又称个人征信系统。征信系统以信用报告的形式存储了自然人办理和使用银行贷款、信用卡的情况。

  个人信用报告包括哪些内容:首先是“您是谁”,包括姓名、身份证号码、家庭住址、工作单位。其次是“您的信用历史”,包括个人贷款信息(贷款金额、期限还款记录等),信用卡信息(授信额度、还款记录等)。最后是查询记录,哪些机构于何时查询过您的信用报告。随着征信系统的不断完善,信用报告还将采集其他领域与个人信用有关的信息,例如社保缴纳情况、公积金缴纳情况、法院民事判决、欠税以及个人支付水、电、煤气等公共事业费用的信息。

  贷款逾期对征信的影响:征信系统如实记录借款人的信用信息,借款人过去的信用行为将对未来的经济活动产生重大影响。请借款人重视维护自身信用,只有这样才能充分享受到守信激励的好处,防止失信被惩戒。

  (四)离校前需要办理毕业确认手续

  毕业(或结业)当年的4月至6月,请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更新个人信息,如实填写最新的家庭信息、联系人信息及变更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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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还款渠道及方式

  (一)还款渠道

  1.在《借款合同》上约定的代理结算机构助学贷款专用账户内充值还款。

  2.手机登录云闪付APP,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进行还款。

  3.使用支付宝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支付宝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或电脑登录网页版支付宝,使用“助学贷款还款”功能还款。使用指定商业银行代理结算的同学,可以在商业银行官方APP中搜索“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小程序使用主动还款功能。

  4.前往就近县区(或高校)学生资助管理部门,使用银联助学贷款专用POS机还款(请事先咨询是否提供助学贷款线下还款服务)。

  (二)还款方式(详见附件2)

  1.正常还款

  111月1日(最后一年为9月1日)以后,登录学生在线系统https://sls.cdb,com,cn,查询当期还款额度。系统用户名为借款学生身份证号或注册手机号,如果忘记密码可拨打95593重置。

  2在11月1日至12月20日之间(最后一年为9月1日至9月20日之间 ),足额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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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提前还款

  1可以到县级学生资助管理部门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申请一次性还清一份或多份《借款合同》尚未清偿的所有助学贷款本金及相应利息;也可以申请提前偿还部分本金(必须为人民币500元以上、且为100元的整数倍数的金额)及相应利息,申请后需尽快还款。

  (2)申请提前还款的(特殊情况除外),系统将根据申请时间确定相应的结息日和利息金额(利息计算到结息日)。1至10月及12月,每月15日(含)之前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当月20日,请于当月20日前还款。1至9月、12月,每月15日之后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次月20日,请于次月20日前还款。10月16日至11月30日提交申请,利息计算至12月20日请于12月20日前还款。

  3提前还款时如账户内资金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的视为本次提前还款申请无效;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利息但不足以支付提前还款应还本金的,仅扣收利息。提前还款无效不会影响征信记录。

  4通过提前还款偿还部分本金后,剩余本金仍需在剩余借款期限内等额分期偿还,本金偿还日不变。您可在该偿还日前登录“在线系统”查询变更后的还款计划。

  3.逾期还款

  11月至10月的1日至20日,12月1日至12月20日,可进行逾期还款。开始偿还利息后,如当年12月20日未能及时还款,将被视作货款逾期。开始偿还本金后,还将对逾期本金计收罚息,罚息利率为当期利率的130%。逾期还款时应偿还逾期本息和相应罚息。具体金额可在每月1日至19日 (除11月外)登录学生在线系统查询。

  (2)按照国家《征信业管理条例》的有关规定,有关不良记录将保留至不良行为或者事件终止之日起5年。为了今后顺利的就业、出国消费、办理信用卡、申请房贷、车贷,请尽快偿还逾期贷款。

  附:某合同还款计划示例

  某位大一新生2022年申请一笔期限为17年的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其大学学制为四年,还款计划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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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全国统一服务热线:95593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17:30

  ☆受理时间:2024年7月15日到9月15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节假日不受理)

  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www.csls.cdb.com.cn

  连平县受理点:连平县元善镇教育路24号(县教育局学生资助中心)

  咨询电话:0762-4331686

  联系人:李老师 蔡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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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1.办理助学贷款注册申请流程(国家开发银行助学贷款手机APP二维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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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国家开发银行今年开发了手机APP,可以识别上图二维码后注册并申请助学贷款

  附件2:国开行--2024年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政策速览.pdf



连平县教育局

2024年7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