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遴选结果的公示
根据《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印发〈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粤供科函〔2023〕371号)、《广东省供销合作联社关于下达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任务清单和补助资金的通知》(粤供企函〔2024〕285号)等有关文件要求,经过评审专家以及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党组会议研究,拟选定连平县连禾供销农业科技服务有限公司为连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实施主体,现予以公示。
公示期:2024年10月11日-10月18日。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提出,提供的情况必须实事求是,并需签署正式姓名,逾期不再受理。
联系人:林世明,联系电话:0762-4332457。
地址: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西街27号。
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0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