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度 第2期)
为积极应对2024年我县降水可能偏少的影响,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作业在增雨蓄水、抗旱减灾和生态保护修复等方面的作用,按照《连平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连平县人工影响天气作业计划的批复》(连府函〔2024〕5号),文件要求,我局将视天气和空域安全等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等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4年11月04日—2024年12月31日,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条件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连平县元善镇鹤湖村鹤湖水库旁。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连平县行政区域内。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县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62-4332340
县气象局地址:连平县元善镇连平大道中
县气象局联系人:叶俊明
特此公告。
广东省连平县气象局
2024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