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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聘请连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防控效果监测第三方机构的询价函
2024-11-25 来源:​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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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单位:

  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现就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的防控效果监测工作,诚邀符合资格条件的第三方机构参与报价。

  一、项目概括

  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成功申报省级财政资金项目—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建设项目。该项目在连平县计划实施防控面积2万亩,实施期限预计1年,实施内容包括:

  (一)病虫害专业化防治服务。针对农作物重大病虫害开展统一病虫监测、制定科学用药方案、组织作业力量专业化防治、跟进药效并最终确保防治效果。

  (二)统配统施服务。通过开展技术指导、肥料配送、统一施用、跟进肥力效果等方式,推广专用测土配方肥料,促进肥料减量增效。

  (三)农作物优质营养解决方案。根据农作物在不同技术模式下的合理用肥量,引导农民使用配方肥、缓(控)释肥,达到化肥减量控污的目的。

  (四)农作物优质植保解决方案。根据农作物在不同技术模式下的合理用药量,引导农民科学合理使用高效安全的农药,达到农药减量控害的目的。

  二、监测评价要求

  (一)监测内容。对防控区域化肥农药使用量减少率、农产品农药残留达标率、农作物病虫危害损失率、地力提升区域土壤有机质含量等防控效果实行监测评价。

  (二)成果形式。需提交一份基于现场访谈、问卷调查、项目补贴情况等综合分析的书面纸质监测报告。报告内容需真实、客观、全面,充分反映项目防控效果。

  (三)团队要求。要求监测团队中级职称专家3名以上,确保监测工作的专业性和质量。

  三、报价单位资格条件

  (一)报价单位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在中国境内注册,在法律上、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的经营单位;近一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严重违法记录。

  (二)报价单位业务范围包括从事农业技术行业或从事项目信息咨询服务,同时需要配备相应专业人员开展监测评价工作,并附专业人员职称证书及营业执照。

  (三)报价单位按照要求填写《连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机构申报材料》并提供营业执照、项目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技术人员资格证复印件、开展服务的业绩、单位信用报告等佐证材料,统一使用A4纸彩色打印,按顺序装订成册,一式3份。《项目申报材料》样式详见附件。

  四、报价时间与方式

  报价单位请于2024年11月25日起至2024年11月29日期间进行报价,并提交报价函及相关资料原件,相关资料原件可邮寄或者交至联系人。联系人:林世明,联系电话:0762-4332457;电子邮箱:lpgx4332457@163.com;联系地址:连平县西街27号。

  五、评审与公示

  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将根据市场调查情况、各单位的报价及提交的材料等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并于12月底前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示评审结果。如果在询价过程中发现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有权终止本次询价结果,造成的损失自行承担。


  附件:连平县2024年省供销社农业面源污染防控示范体系项目第三方监测机构申报材料.docx



连平县供销合作联社

2024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