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有关情况的公示
根据《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 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工作的函》(办函保字〔2025〕260号)文件要求,我局在2024年国家联审的自然保护地整合优化成果基础上,组织开展了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工作,经部门联审和专家评估论证,形成了连平县自然保护地进一步整合优化成果。
现将有关情况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自2025年6月23日至6月27日,共5天。对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连平县林业局反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真实姓名、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请提供单位真实名称(加盖公章)、联系人、联系方式和反映事项证明材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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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林业局
2025年6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