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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委托内莞镇人民政府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的公告
2025-11-04 来源:县林业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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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莞镇人民政府:

  为进一步简政放权,推进林木采伐“放管服”改革,创新我县林木采伐管理措施,确保林木采伐许可审批事项更加便捷高效,切实解决农村群众办证难办证慢等问题,落实便民、惠民举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广东省林业局关于林木采伐的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林木采伐许可审批委托事项通知如下:

  一、委托权限范围

  (一)委托对象:内莞镇人民政府

  (二)委托事项:在年度人工商品林限额采伐计划内,连平县内莞镇区域内农村居民采伐自留山和个人承包集体林地上的林木,由内莞镇人民政府按程序办理林木采伐许可证。

  (三)委托时限:2025年 11 月15日至2026年11月15日,委托期间法律法规发生变化的委托时限终止。

  二、工作要求

  (一)林木采伐行政许可事项审批权限下放后,内莞镇人民政府要安排相关业务人员负责办理采伐许可证业务,加强与县林业局业务沟通协调,加强监管,做到信息共享。

  (二)县林业局将对内莞镇人民政府承接的审批林木采伐许可证事项的机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制定操作规程、办理流程、办事指南,确保承接事项依法顺利实施。

  (三)本公告公示期为2025年11月4日至2025年11月10日(公告时间7日),社会各界对公示内容有相关意见建议的,可直接与连平县林业局联系。

  联系电话:0762-4331093

  连平县林业局

  2025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