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委托绣缎镇塔岭村民委员会对塔岭烈士墓园开展日常管护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弘扬英烈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相关文件要求,我局决定对塔岭烈士墓园(地址:连平县绣缎镇塔岭村大地墩)实施委托管护。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自2026年9月15日起,我局委托绣缎镇塔岭村民委员会负责塔岭烈士墓园的日常巡查、维护保养、环境卫生、绿化管护、祭扫服务保障、安全防范、台账管理等日常管护工作。具体委托期限按委托管护协议执行。
二、请存放于塔岭烈士墓园办公用房内的私人物品权利人,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7个自然日内自行清理搬离。
三、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自觉爱护烈士纪念设施,严禁侵占、损毁、污损烈士纪念设施,严禁擅自迁移、拆除、修缮或者从事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发现破坏、侵占烈士纪念设施等行为,请及时向我局或公安机关反映。
监督电话:0762-4339319
联系单位: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特此通告。
连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2026年9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