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积极应对2026年我县可能因季节性气象干旱而导致森林火险等级高、水资源短缺等问题,充分发挥人工影响天气在人工增雨、抗旱减灾防灾和生态保护等的作用,经连平县人民政府批准同意,我局将视作业天气和空域安全情况组织开展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为了保证作业区域内广大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人工影响天气管理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作业时间:2026年10月16日-12月31日期间,具体作业时间视天气和空域报批情况确定。
二、作业地点:元善镇鹤湖村、元善镇新龙村矮子山。
三、作业方式:车载式移动WR-98型或BL-1A型等火箭发射装置。
四、影响区域:连平县。
五、注意事项:
(一)人工影响天气作业使用装备为车载式移动WR型或BL型火箭发射装置,作业具有一定危险性,在作业现场安全警戒范围(距离火箭作业车或作业平台半径50米以内)禁止群众围观。
(二)正常发射情况下,火箭弹头、弹体以伞降形式安全落地。作业中可能出现火箭弹降落伞未打开,弹残骸体或故障弹就落地的意外情况。擅自处理该弹药或残骸极可能会发生强烈燃烧或爆炸,从而引发意外事故。因此,在作业区域或作业影响范围内,群众若发现有落地未燃烧火箭弹或弹骸,应及时送交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处理;因火箭弹下落造成的意外事件,请立即报告当地气象局或公安部门。
连平县气象局联系电话:0762-4332340
连平县气象局地址:连平县连平大道中29号气象局
连平县气象局联系人:叶俊明
特此公告。
广东省连平县气象局
2026年10月13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