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专题专栏 > 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
关于申报2020年度及2021年度连平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政策补助资金的通知
2022-10-28 来源: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各类电子商务实施主体:

  连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决定授权委托连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开展2020年度及2021年度连平县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政策的申报材料收集工作,收集完成统一交由连平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组织开展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对象

  连平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各类实施主体,包括从事电子商务以及与电子商务相关的企业、个体工商户,在第三方知名电商平台、微信平台开设企业店铺、个人网店或自建电商平台上销售农产品的企业、个体工商户、经济合作社、个人,组织协调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的电商行业协会等。

  二、申报时间及地址

  1. 申报截止时间20221110日(逾期不受理)。

  2. 申报材料提交地点:连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二楼运营中心办公室

  三、申报条件及范围

  符合附件《连平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中所列条件的一项或多项。

  附件:连平县创建省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扶持奖励暂行办法.pdf


  

连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

2022年10月25日


  (服务中心联系电话:0762-43329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