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管理规定》(农业部令2018年第1号,2018年6月1日起施行)中第三十条第(五)项规定,我县刘李炎、谢敏旺等834名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员的驾驶证超过有效期一年以上未换证,符合注销规定。现公告注销,其驾驶证档案及驾驶证作废。如有异议,请致电:0762-4302322。
附件: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驾驶证注销名单.xls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6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