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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政策公示
2023-06-25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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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切实做好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工作,现将相关政策规定予以公示:

  一、政策依据

  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农〔2023〕38号)、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转发关于广东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对于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可根据服务双方合同(协议)约定,由各镇结合实际确定补贴发放对象,原则上应补贴给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生产者。对于流转土地种粮的个人和组织,根据签订的流转合同(协议),确定补贴发放对象。

  三、补贴依据

  补贴依据为2023年5月31日前种植的当年水稻、玉米和大豆等粮食作物播种面积。

  四、资金来源

  根据《广东省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项目实施方案》要求,2021年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资金将与此次安排的一次性补贴资金一并统筹发放,合计补贴资金总额2008003.89元,其中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1508200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3年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资金预算的通知》(河财农〔2023〕38号))、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结余补贴金额499803.89元(市财政局《关于下达2021年中央财政农业生产发展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的通知》(河财农〔2021〕37号))。

  五、补贴标准

  根据各镇核准上报数据,本次补贴面积共126791.68亩。经测算,补贴标准为15.84元/亩 。

  六、资金发放

  补贴资金由县农业农村局下达至各镇,各镇通过惠民补贴“一卡(折)通”或社保卡将补贴资金兑付给农户和经营主体。

  公示时间:2023年6月25日—7月1日。

  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以电话咨询或以书面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咨询电话:0762-4329787。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