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修订印发连平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
连府办函〔2018〕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连平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关于印发连平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连府办〔2013〕60号)同时废止。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
连府办函〔2018〕111号
各镇人民政府,县府直属各单位:
经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修订后的《连平县突发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原《关于印发连平县突发公共事件医疗卫生救援应急预案的通知》(连府办〔2013〕60号)同时废止。
连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8年11月13日
公开方式:主动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