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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公开征求《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反馈情况
2024-08-14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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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单位于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网站向群众征求《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的意见。经综合汇总,收到与本管理办法相关的意见共2条,具体情况如下(见附表)。

  附表:

  序号

  意见反馈

  采纳情况

  1

  建议县级预备费的使用范围修改为“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包括水灾、 旱灾、风灾、低温冰冻、地质灾害、地震、森林火灾、虫灾、疫病、灾害等”。

  不采纳。征求意见稿中县级预备费的使用范围为“当年预算执行中的自然灾害救灾,包括水灾、 旱灾、风灾、低温冰冻、地质灾害、森林火灾、虫灾、疫病、灾害等”,地震属于地质灾害范围内,此处不赘述。

  2

  建议“市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使用预备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反映和纠正存在的问题”修改为“县业务主管部门加强对本部门使用预备费情况的检查监督”。

  采纳。县业务主管部门将加强对本部门使用预备费情况的检查监督,及时反映和纠正存在的问题。

  连平县财政局

  2024年8月14日

  征求意见稿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hdjl/myzj/content/post_61789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