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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征求《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公告
2024-08-01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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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预备费管理,强化预算约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河源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河源市市级预备费管理办法〉的通知》(河财预〔2019〕8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制定了《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此次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8月1日至2024年8月9日。

  在此期间,欢迎社会各界提出宝贵意见,意见发送至我局邮箱(lpczys@163.com)。

  特此公告

  附件:《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连平县县级预备费管理办法》制定说明.docx

  

  连平县财政局

  2024年7月31日

  征求意见稿反馈情况链接:http://www.lianping.gov.cn/hdjl/jgfk/content/post_61789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