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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4-20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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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加强我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的管理,维护资产安全和完整,有效地防止国有资产流失,提高资产使用效益,现结合我县实际,起草了《连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4月28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连平县财政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cz4322061@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寄至: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财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7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4月20日至4月28日。


  附件:连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docx


连平县财政局  

2021年4月20日

  本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关于《连平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暂行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反馈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