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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平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2021-07-09 来源:连平县财政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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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保障政府投资项目顺利推进,进一步规范和加强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现结合我县实际,并在第一次征求意见的基础上,重新修订了《连平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根据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的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如有修改意见或建议,请于2021年7月19日前通过电子邮件、信函等形式反馈至连平县财政局。

  一、通过电子邮件将意见发送至:lpcz4322061@126.com。

  二、通过信函方式将意见邮寄至: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财政局办公室(邮政编码:517100)。

  征求意见时间:2021年7月9日至7月19日。


  附件:连平县政府投资项目前期工作经费管理办法(征求意见稿).pdf


连平县财政局

2021年7月9日

  本征集已结束,征集结果:http://www.lianping.gov.cn/hylpczj/gkmlpt/content/0/447/post_447655.html#13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