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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府信息公开 规章库

河源市连平县教育局政府信息公开

索引号: 114416230072743543/2023-00067 分类:
发布机构: 河源市连平县教育局 成文日期: 2023-11-02
名称: 关于遴选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文号: 发布日期: 2023-1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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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遴选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的公告

发布日期:2023-11-02  浏览次数:-

  为贯彻落实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教育发展“十四五”规划的通知》(粤府〔2021〕63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推动基础教育高质量发展行动方案的通知》(粤府〔2021〕55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广东省粤东粤西粤北地区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实施方案〉的通知》(粤教师函〔2022〕7号)等相关文件精神,推进粤东粤西粤北教师轮训工作顺利开展,更好促进新教师的专业成长,使新教师尽快适应育人目标的需求和教育教学岗位要求,帮助其尽快成长为一名合格的教师,结合本县新教师培训工作实际,拟通过遴选方式确定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承担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现将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申报条件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或其他组织;。

  (二)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三)参加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二、申报单位要求

  (一)拥有市级以上(含市级)教师培训项目经验,培训效果良好,社会认可度高。

  (二)培训方案符合项目要求,针对性强,科学可行,能体现全员轮训模式的要求。

  (三)拥有健全完善的培训日常管理制度,完善的培训教学设施和生活保障条件,强化膳食卫生及住宿安全保障,确保学员在培训期间人身和财产安全。

  (四)拥有客户服务热线,并通过电话、短信、即时通讯工具和电子邮件等及时解决培训中各种问题。做好技术客服、教师培训客服、项目管理等服务工作。

  三、遴选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条件的单位认真按照《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规划》(附件1)的有关要求进行项目申报。申报材料包括:培训机构申报书(见附件2)、营业执照副本或法人证书(即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复印件等。

  (二)组织评审。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组织专家依据相关遴选标准对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评分,并由专家组择优推荐1家符合资质的培训机构。

  (三)网上公示。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根据专家评审意见和推荐名单,初步确定培训机构名单,并在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页面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

  (四)公布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确定并公布培训机构名单。

  四、申报要求

  各申报单位必须在2023年11月9日下午16:00前将培训机构遴选申报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5份)及证明材料报送至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师训室,逾期不予受理。申报材料应实事求是,反映真实情况,对提供虚假材料的将取消申报资格。

  五、评审流程

  本次评审工作将成立由若干专家构成的评审组,选择一名专家作为评审小组组长,包括以下环节:

  (一)资格审查。专家组对各申报单位提交的申报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不符合文件规定申报条件的不予受理;符合申报条件的申报材料,进入下一评审程序。

  (二)申报材料评审。专家组对通过资格审查的申报材料(包括:申报书、辅证材料等)进行审阅并评分。

  (三)公示。根据评审专家小组的意见,择优确定1家培训机构负责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培训机构初步名单,并通过连平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县教育局页面通知公告栏目进行公示5个工作日。

  (四)公布。经公示无异议后,确定并公布培训机构名单。

  材料报送地址:连平县教师发展中心师训室

  联系电话:0762-4309619

  邮箱:lpcjb@126.com  

  附件1.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规划.docx

  附件2.2023年连平县粤东粤西粤北中小学教师全员轮训-新教师培训项目遴选申报书.docx

       连平县教育局

  2023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