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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案公示
2026-04-10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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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城镇开发边界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发〔2026〕1号)和《广东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做好城镇开发边界管理的通知(试行)》(粤自然资发〔2024〕4号)等有关规定,连平县自然资源局组织编制了《连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方案”),为进一步完善《方案》的合理性,充分发挥群众对方案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现对《方案》的主要内容进行公示,向社会公众公开广泛征询意见。

  一、规划修改背景和原因

  为推动我县省重点建设项目顺利实施,助力产业项目集群发展,拟通过编制优化方案,保障产业项目的用地需求。依据粤自然资发〔2024〕4号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共六类,其中调入地块TR01-TR11属于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该项目已作为省重点项目列入广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粤发改重点〔2025〕90号文下达的广东省2025年重点建设项目计划,属于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一)。综上,本方案调整地块均符合城镇开发边界允许局部优化的情形。

  二、公示信息

  1.公示日期

  2026年4月10日至2026年5月11日

  2.公示有效意见反馈方式

  网络反馈:请发送电子邮件至lpghgzg@163.com

  信函反馈:请寄送信件至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南山大道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有效反馈意见:反馈时请注明为“《连平县城镇开发边界局部优化方案(连平县工业园四期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草案公示意见反馈”,并提供真实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联系地址。如反馈意见信息不准确或不完整导致无法进一步核实有关情况,视为无效意见

  咨询电话:0762-4339809

  特此公示。


  附件:调入、调出地块最新卫星影像图、优化前后“三区三线”划定图.pdf


  连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6年4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