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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陈路春等11人诉广东辉宏建设有限公司仲裁开庭应诉通知
2025-01-13 来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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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辉宏建设有限公司:

  本委于2024年12月27日受理陈路春等11人诉求你单位支付劳动报酬合计36000元劳动争议案(连劳人仲案字〔2025〕23号),由于无法向你单位送达仲裁文书,根据《广东省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开庭通知书。请在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来连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领取仲裁相关文书。你单位享有的权利有:有权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提供证据、进行辩论、请求调解。同时应当承担的义务有:按时到庭、遵守仲裁庭纪律、服从仲裁庭指挥、如实陈述事实、如实提供证据、尊重对方当事人及其他仲裁活动参加人的权利、履行发生法律效力的裁决书或调解书。

  现定于2025年2月18日上午9点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五楼仲裁庭开庭审理此案(详见附注地址和联系电话)。你单位作为被申请人如无正当理由拒不到庭,本委将视为被申请人放弃答辩、委托代理人、申请回避、质询、质证、承认、反驳、和解、调解等仲裁权利,并将依法缺席裁决。

  自发布公告之日起经过30日,即视为送达。

      连平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委员会

  2025年1月13日

  (本委地址:连平县城新城开发区五虎下山地段连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一楼劳动仲裁   联系电话:0762-43013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