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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2024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的公告
2024-01-04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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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国务院《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条例》、原国家安监总局《烟花爆竹经营许可实施办法》、《广东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烟花爆竹经营许可的实施细则》和应急管理部颁发的《烟花爆竹零售店(点)安全技术规范》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省、市应急管理局的统一部署,结合我县实际,我局对2024年烟花爆竹零售经营实施了行政许可,已核查发放《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91家,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附件:连平县2024年《烟花爆竹经营(零售)许可证》名单.xlsx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