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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的公告
2024-12-24 来源:县应急管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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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许可条件,2024年12月18日对1家申请企业核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企业名称

企业地址

法定代表人

经营方式

许可证编号

有效期限

许可范围

1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连平石油分公司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南路3号

黄仕旦

批发[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连应经(乙)字[2024]002号

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

汽油(1630)、柴油(1674)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