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许可条件,2024年12月18日对1家申请企业核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许可范围 |
1 | 中国石化销售股份有限公司广东河源连平石油分公司 | 连平县元善镇环城南路3号 | 黄仕旦 | 批发[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贸易经营)] | 连应经(乙)字[2024]002号 | 2025年1月10日至2028年1月9日 | 汽油(1630)、柴油(1674) |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4年1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