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591号)和《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原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55号)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我局对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及经营现场进行核查,符合许可条件,2025年1月23日对1家申请企业核发了《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现予以公告,请社会各界监督。
核发《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名单
序号 | 企业名称 | 企业地址 | 法定代表人 | 经营方式 | 许可证编号 | 有效期限 | 许可范围 |
1 | 连平县健隆化工有限公司 | 连平县忠信镇径口村下埔路 | 何少龙 | 不带有储存设施经营(门店经营) | 连应经(乙)字[2025]001号 | 2025年1月23日至2028年1月22日 | 氮[压缩的或液化的](172)、二氧化碳[压缩的或液化的](642)氩[压缩的或液化的](2505)、氧[压缩的或液化的](2528)、乙炔(2629) |
连平县应急管理局
2025年1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