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我县已处于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统筹衔接的历史交汇期。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巩固提升脱贫成果,保持现有政策总体稳定,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聚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战略有效衔接,既有利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培育长效脱贫机制,激励全县人民向着共同富裕目标继续奋进,又有利于促进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推动乡村全面振兴。结合连平实际,现制定推进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对标全面小康和乡村振兴目标任务,理清工作思路,强化举措、狠抓落实,建立长短结合、标本兼治的工作机制,推动减贫战略和工作体系平稳转型。以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为切入点,紧紧围绕“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村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战略目标,科学设置过渡期,整体部署,一体推进,先易后难,让连平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人民群众。
二、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精准”要义。脱贫攻坚的成效证明了精准扶贫思想的科学性,在衔接过程中,要将“精准”原则贯穿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的始终,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扶贫工作和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论述为指导,坚持精准衔接、分类施策,进一步巩固脱贫攻坚成果,推动乡村全面振兴。二是坚持稳妥有序平稳过渡。2020年之前,以脱贫攻坚夯实乡村振兴基础,将“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融入具体的脱贫攻坚行动。2020年以后,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过渡期内帮扶政策、资金支持、帮扶力量总体稳定,不搞“急刹车”,推动政策举措从临时性、特惠性向常态性、普惠性转变。三是坚持因地制宜久久为功。针对不同地区的自然禀赋和经济社会发展基础,因地制宜分类施策,先行先试,久久为功,逐步完成衔接。
三、总体要求
(一)做好机制保障衔接。一是延续行之有效的组织体制。借鉴脱贫攻坚形成的“中央统筹、省负总责、市县抓落实”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优化动员体系、责任体系、监督体系、评估体系在内的制度体系,做好“五级书记抓扶贫”与抓乡村振兴的衔接共进,将其总结提炼、推广运用到乡村振兴中。二是健全防止返贫监测帮扶机制。严格落实脱贫“摘帽”不摘责任、不摘政策、不摘帮扶、不摘监管“四个不摘”要求,出台防止返贫工作方案,建立严格的申报、识别机制,继续对脱贫村、脱贫人口开展监测,持续跟踪收入变化和“两不愁三保障”巩固情况,定期核查,及时发现,及时帮扶,动态清零。对常规手段仍达不到稳定脱贫的,灵活采取政府兜底、增加资产扶贫分红等保障手段,确保脱贫人口不返贫、边缘贫困户不致贫。探索推行“防返贫险”,对全县已脱贫人口,如在2020年以后,因特殊情况出现返贫的,由政府出资、商业保险兜底,确保我县所有已脱贫困人口“一个不落”,高质量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三是总结借鉴脱贫攻坚考核评价机制。以考促干,细化考核指标,形成推进乡村振兴工作的激励机制,建立党政班子和领导干部推进乡村振兴战略的绩效考核制度,将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项目资金支持、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二)做好规划保障衔接。一是强化规划接续支持。编制出台全县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工作要点等政策文件,将脱贫后待完成的任务、工程、项目等纳入后续的乡村振兴战略政策文件中。二是强化规划融合衔接。县发改、农业农村、自然资源等部门要及时把巩固脱贫成果重大任务纳入到“十四五”规划纲要、空间规划和相关专项规划当中,通盘考虑,推动形成城乡融合、区域一体的规划体系。三是强化规划管理衔接。加强县镇村乡村振兴发展规划组织实施,将其作为乡村振兴规划中期评估的重点,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四是完善县镇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推动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科学划定,为我县开展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提供坚实的空间保障。五是全面推进村庄规划编制。着力提升村庄规划编制质量和后续实施管理效率,提升村庄规划空间响应能力,大力支持乡村振兴战略实施,根据国家和省有关工作部署,在完成村庄规划编制工作的基础上,组织开展村庄规划优化提升试点工作,逐步开展村庄规划上图入库工作。
(三)做好政策保障衔接。一是教育保障政策衔接。从明年开始,各部门倾斜建档贫困户的政策继续保持稳定。教育补助继续瞄准已脱贫户子女,春季学期按时足额发放;秋季学期起,根据省新的扶助政策予以扶助。二是兜底保障政策衔接。对已纳入低保的已脱贫户,继续落实就业成本扣减、低保渐退等帮扶措施。对新发生的无劳动能力贫困人口和无法依靠产业就业帮扶实现稳定脱贫的贫困户,及时落实兜底政策。对分散贫困人口、边缘贫困人口、返贫人口和新发生贫困人口,符合低保条件的,及时纳入低保范围,出现临时性生活困难的家庭,落实临时救助,确保其基本生活。对疑似残疾人认真进行调查审核,加大残疾人办证力度,切实让残疾人享受国家惠残政策红利。三是医疗保障政策衔接。继续落实财政全额补助已脱贫人口购买城乡居民医疗、养老保险政策,大病保险继续向已脱贫人口倾斜保障,切实降低总体医疗费用负担。四是金融保障政策衔接。“三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免担保、免利息”的小额信贷政策,继续向已脱贫人口优惠,确保有劳动能力的已脱贫户获贷率达到全省平均水平以上。对因疫情影响无法按时返款的已脱贫户,按照规定适当予以展期。五是就业保障政策衔接。加大已脱贫人口稳岗就业和职业技能培训力度。继续争取省就业专项资金支持,将按照《关于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推动安置贫困劳动力精准就业扶贫工作的通知》(河人社发〔2018〕252号)开发的510个“行政村居基层公共就业创业平台劳动保障协理员”公益性岗位有效衔接过渡到促进乡村振兴工作的“乡村公益性岗位”。六是林业保障政策衔接。鼓励支持已脱贫户利用山地森林资源发展林下经济,认真组织开展林下经济示范基地申报认定工作,优先保障乡村振兴林业用地需求,安排有条件的已脱贫户到护林员岗位工作。七是养老保障政策衔接。完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不断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障水平。继续对已脱贫人口、低保对象、特困人员等困难群体代缴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费,确保困难群体100%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范围。
(四)做好资源保障衔接。一是持续加大投入。确保财政资金投入与提高脱贫质量、巩固脱贫成果、实现乡村振兴相匹配。强化消费扶贫引领,把消费扶贫作为推动扶贫产业持续发展和已脱贫人口持续增收的重要支点,建立长效脱贫保障机制。从2021年起(暂定先实施2年),市财政每年安排200万元专项资金,对在河源市内依法合规经营、建立稳定的带贫益贫机制、具有明显带贫成效的消费扶贫示范企业进行奖补,按上一年度该企业扶贫产品采购金额10%给予补贴,每家企业每年最高补贴不超过15万元。强化消费扶贫引领,巩固脱贫成果、提高脱贫质量,做好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保障衔接。强化涉农资金统筹整合,设立乡村振兴专门的“资金池”,积极向上级争取各类涉农资金,统筹用于乡村振兴和精准脱贫攻坚的产业发展、基础设施建设等。借鉴并创新脱贫攻坚的资金筹措方式,通过以奖代补、贴息、担保等方式,发挥财政资金的杠杆作用,鼓励金融资本、社会资本参与乡村振兴,研究出台市场化方式推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二是搭建服务平台。持续推进现行消费扶贫政策,拓展销售渠道,创新流通方式,促进稳定销售,进一步壮大扶贫产业。以线下深河扶贫服务中心建设实践运营为基础,充分运用大数据、云平台、区块链、物联网等新发展理念,建设集扶贫成果展示、扶贫产品溯源、扶贫产品销售、长效扶贫机制建立于一体的线上深河扶贫服务中心,全域推进消费扶贫,推动平台从服务脱贫攻坚向服务乡村振兴转型。三是盘活扶贫资产。对已经确权的经营类、权益类扶贫资产,支持县(区)或有条件的乡镇组建扶贫资产管理公司进行运营,加强管理,实现扶贫资产为扶贫的属性,注意风险管控,确保保值增值。产生的经济效益主要用于“两易对象”(易致贫、易返贫)产业发展资金、村内公益事业维护、慰问低五保户等,为乡村全面振兴奠定更加坚实的基础。四是强化社会帮扶。脱贫攻坚期间所形成的全民参与的大扶贫格局,仍然要推行并不断升化,在乡村振兴中注入新的内涵及价值,进行鼓励与引导。继续开展“万企帮万村”帮扶、“6•30广东扶贫济困日”“国家扶贫日”等活动,每年进行评比表彰,树立一批先进典型,充分激发广大市民爱国爱家的情怀,引导社会力量广泛参与乡村振兴。广东扶贫济困日活动捐赠资金优先支持巩固脱贫成果和乡村振兴项目。
(五)做好队伍保障衔接。一是扶贫队伍就地转化为乡村振兴队伍。坚持完善定点帮扶、对口帮扶和社会力量参与帮扶机制,作为实现先富帮后富、最终实现共同富裕的举措长期坚持下去。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按照中央、省的要求继续从市县机关选派优秀年轻干部驻村担任乡村振兴工作队,严审选派程序,健全管理制度,落实经费保障,完善激励机制,接续做好乡村振兴工作。扎实推进全县村(社区)“两委”换届工作,确保换届选举平稳有序,选优配强村(社区)党组织书记,优化村(社区)“两委”班子结构,为乡村全面振兴打好基础;组织开展驻村干部、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培训,指导镇村完成村级党组织书记全员轮训,乡镇(街道)完成村(社区)“两委”干部全员轮训。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内容列入培训课程,提高基层干部的理论水平和带动乡村振兴能力;继续办好村干部大专学历教育班。二是提升强化人才培养。脱贫攻坚与锻炼干部、人才培养的有机结合是我国特色扶贫的重要经验。在与乡村振兴衔接过程中,通过“内育”与“外引”相结合,培养乡土人才,引进懂科技、懂管理、懂市场、懂法律的现代化人才,为乡村振兴战略提供坚实的人才支撑和智力保障。三是扎实推进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继续开展农村科技特派员征集备案,不断壮大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队伍。建立我县农村科技特派员工作“三库一平台”机制,深入农村基层开展技术指导、技术培训等服务,培养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农村致富带头人。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创办农业科技企业或以技术入股等方式与服务对象结成利益共同体。支持农村科技特派员开展创业式服务,发展农村电子商务,做优质农产品的形象代言人。四是鼓励人口资源回流。出台鼓励有意愿人员回归农村的激励政策,从发展前景、资金支持、政策保障等方面予以支持,激励农村人口从出去“闯”到回乡“创”,努力搭建各类农村创业创新平台,真正让农村成为创业发展的乐土,同时加快培育新型农民。
(六)做好设施保障衔接。脱贫攻坚任务完成后,要继续提升改善贫困村基础设施条件。一是实施乡村5G网络覆盖工程。稳步推进农村重点区域5G网络建设,2023年底前实现主要城区及重点镇街、村居区域5G网络连续覆盖。二是提升交通出行条件。提高县道、乡道技术等级,推进一定人口规模自然村通硬化路。高标准打造“四好农村路”灯塔盆地现代版、“四沿三区”特色版、示范镇创建版、连平县升级版,实现“一村一路、多路成网、多村连片”农村公路路网,营造“畅、安、舒、美”的公路出行环境。三是全面解决饮水难题。在村村通自来水工作的基础上,统筹推进县、镇、村集中供水设施及配套管网建设,着力解决好村村通自来水入户“最后一公里”问题。2025年年底前,实现全域自然村集中供水全覆盖。四是推进电子商务进农村。继续完善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相关工作。指导各县继续加大对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工作的资金投入,规范使用专项资金,科学规划示范县的后期运营,不断增强自身运营能力,推动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农村产品上行体系、物流配送体系等与乡村振兴工作全面融合。五是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把灯塔盆地打造成脱贫攻坚有效衔接乡村振兴示范区和引领连平未来农业农村高质量发展的综合平台。以现有30个省定贫困村为点,点面结合,串珠成链,整合资金、资产、政策、人才要素,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效,推进现代农业产业集群,打造乡村振兴示范片。
四、重点工作
(一)健全“两易”对象监测机制。以镇为主体、以农户家庭为单位,加强对“两易”对象(脱贫易返贫和边缘易致贫)的监测。脱贫易返贫对象主要监测建档立卡贫困户中上年度家庭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万元、产业、就业稳定性等情况。边缘易致贫对象主要监测因病、因残、因灾、因新冠病毒感染疫情影响等引发刚性支出明显超过上年度收入和收入大幅缩减的农村家庭情况。对“两易”对象的情况要做到底子清、情况明,扶持及时,措施精准有效。要持续完善两项保障制度:一是及时救助制度。对特殊原因导致基本生活陷入困境的困难家庭或个人,通过政府应急救助、社会救助、爱心人士和爱心企业慈善捐赠等社会力量帮扶,及时解决其生产、生活困难。二是兜底保障制度。对于丧失劳动力的农村家庭及时纳入低保或五保对象;逐步提高农村低保保障标准、补差和农村特困人员基本生活保障水平;积极推进特困人员集中供养和集中照料;完善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统筹发挥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等综合保障作用,加强对特殊贫困群体保障,织牢基本生活保障网。【责任单位:县扶贫工作局、县住建局、县医保局、县教育局、县人社局、县民政局、水务局、县农业农村局、县残联,各镇党委、政府】
(二)做优增收发展渠道。狠抓产业、就业和消费扶贫,通过引导贫困劳动力发展生产、实现就业,做大做强消费产业,实现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
(1)持续壮大扶贫产业。充分利用灯塔盆地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优势,继续巩固“五个一批”产业扶贫模式,加大产业项目资金投入,通过资源整合、产业合作,制定科学奖补机制等,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实现产业兴旺、群众持续增收目标,加快推动扶贫和乡村振兴产业融合发展。县财政加大投入力度,把鹰嘴蜜桃、茶叶、黑蒜、花生等主导产业做大做强。同时,各镇村及各驻村工作队,要将脱贫攻坚期发展的扶贫产业,及时做好登记、造册、统计录入乡村振兴产业项目库,纳入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范畴,确保产业可持续发展,农民可持续增收。2021年3月完成全部造册、统计录入工作。【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乡村振兴办、县扶贫工作局,各镇党委、政府】
(2)继续推动恒大援建项目。充分利用恒大扶贫公司平台优势、项目优势,将恒大扶贫援建项目打造成为以高端农业产业为可持续发展主体,以观光旅游为乡村振兴导向的美丽乡村示范区,建立忠信核心农业产业链,利用区位优势将产业效益辐射粤赣地区,带动周边村镇增产增收,带动周边村民就业、商业销售,增加镇村经济收入,推动乡村振兴的进程。通过运营恒大援建项目,将所得收入继续投入贫困户发展及贫困地区发展,形成良性循环,使恒大扶贫援建项目成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经典案例。【责任单位:县农业农村局、县扶贫工作局、县国企办、县乡村振兴办、县灯塔办,忠信镇党委、政府】
(3)大力实施稳岗就业。多措并举,持续发力,认真做好贫困劳动力稳岗监测、预防失业、新增就业等工作,不断提升就业稳岗质量。一要加大稳岗监测力度。要做好当前建档立卡已就业劳动力跟踪服务工作,通过建立就业档案、做好用工监测,要随时掌握在岗劳动力的工作动态,科学分析研判,力争把在岗劳动力稳在当地、稳在岗位。二要扩大农村富余劳动力转移就业。要继续加强与深圳对口帮扶单位的交流对接,加强市场招聘需求分析,及时发布务工岗位供求情况,建立准确高效的就业机制,进一步扩大转移就业。同时,对符合条件的创业者给予创业资助、租金补贴、创业贷款贴息等优惠措施,鼓励和促进一些农村劳动力自主创业、自力更生,争当创业致富带头人。三要持续做大做好公益性岗位安置工作。县、镇、村可结合实际,适当扩大开发一些公益性岗位,优先安排贫困劳动力就业,增加收入。【责任单位:县人社局,各镇党委、政府】
(4)积极推进消费扶贫。拓宽扶贫产品销售渠道,按照省市县关于消费扶贫的工作部署部署,择优选取区位优越、外来旅游人口密集的镇村建设扶贫产品展销中心,向外界全方位展示销售我县绿色生态扶贫产品,增加农户收入。在此基础上,持续实施扶贫产品进社区、进机关食堂、进交易市场活动。继续推动各镇和县直各部门工会“以买代帮”购买扶贫产品,不断增加消费扶贫总额,将消费扶贫纳入帮扶单位结对帮扶工作内容。继续提升线上平台优势,开展“线上+线下”常态化农产品消费。
【责任单位:县扶贫局、县总工会、县供销社、深圳驻南山区对口帮扶连平县前方指挥部,各镇党委、政府】
(三)健全扶贫项目运维管护机制。严格按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连平县扶贫资产管理实施细则(试行)》(连扶组〔2020〕12号)要求,加强权益性项目、产业资产项目、公益性项目、光伏电站项目后期管理维护,确保建成扶贫项目不闲置、不浪费、不损失,持续发挥扶贫效益。一要明确运维管护主体。按照“所有权与监管权相统一、受益权与管护权相结合”的原则,明确扶贫资产项目权属、管理主体和监管责任、管护义务,确保长期发挥效益。产权归属国有资产的按照国有资产管理规定管理,产权归属村集体所有的,按照农村集体“三资”管理规定管理。村扶贫项目原则上归村集体所有、由村级管护。实行县、镇、村三级分级登记造册,加强指导。二要明确运维管护方式。拓宽管护渠道,对能够推向市场的,由社会专业机构管理;对生产性基础设施,可移交村级理财小组管理;对公益性设施和公共事业,通过各级财政投入和发展农村集体经济等方式,保障其运行。结合公益性岗位设立,推进农村基础设施维护工作,既保障项目后续有人管护,又解决部分贫困群众就近就地就业问题。【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扶贫工作局,各镇党委、政府】
(四)完善扶志扶智激励约束机制。进一步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扎实深入开展扶贫扶志感恩行动,全面增强脱贫主体意识和自我发展动能。一是深化扶贫扶志感恩激励。坚持扶志、扶智、扶勤、扶德相结合,科学制定奖补机制,激发农户内生动力,引导群众积极参与发展生产,更加注重培育主体意识、提髙致富能力、营造文明新风,持续强化党恩教育、政策教育和示范教育,表彰勤劳致富和带贫益贫模范,教育引导贫困群众感党恩、听党话、跟党走。二是强化不良行为约束惩戒。推进村民自治、农村法治、社会德治相结合,规劝陈规陋习,惩治违法行为。对“等靠要”思想严重等精神贫困问题,加强教育惩戒。对故意隐瞒个人与家庭重要信息争当困难户骗取社会救助、具有赡养能力却不履行赡养义务、虚报冒领补助资金、严重违反公序良俗等失德缺志行为,坚决依法惩治。【责任单位: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扶贫工作局,各镇党委、政府】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推进全面脱贫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分管领导担任组长,县直有关部门为成员单位,负责推进全县衔接乡村振兴各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工作衔接专班、政策衔接专班、规划衔接专班、保障衔接专班,各专班成员单位根据分工制定各专项实施方案,细化实化相关政策举措。各镇要高度重视本地区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明确目标任务,制定配套政策,建立工作机制,积极推动衔接工作深入开展。
(二)加大政策激励。统筹相关政策资源和资金项目,支持推动两项工作有效衔接。对参与工作开展有突出贡献的单位、企业、社会组织和个人,采取适当方式给予奖励激励,并作为政策支持、评先评优等重要依据。加强网络舆情引导,及时总结和宣传推广衔接工作中涌现出来的经验做法、先进典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
(三)强化督促落实。加强对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的督促指导,及时跟踪进展情况,协调解决工作推进中的困难和问题。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开展情况作为考核各镇、县直各单位的重要内容。将脱贫攻坚与乡村振兴衔接工作纳入“十四五”规划范围,积极探索创新方式方法,加大工作力度,推动各项任务和政策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