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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连平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2024-12-12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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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党委、政府,县有关单位:

  根据《关于印发<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粤委办发电〔2021〕60号)、《关于印发<连平县驻镇帮镇扶村工作方案>的通知》(连委办发电〔2021〕1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同意,现将连平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使用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广东省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监管办法》(粤财农〔2021〕126号)、《关于印发<连平县乡村振兴驻镇帮镇扶村资金筹集使用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连财农〔2021〕62号)等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安排资金为本级预算资金,请各使用单位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设定和运行监控等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建设,严格管理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我县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配套资金2080万元安排如下:

  1.8个省级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400万元,分别是古坑村、横水村、新龙村、东水村、富乐村、柘陂村、湖东村、金溪村,每村50万元,实施单位是所属镇人民政府;

  2.首批8个市级典型村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60万元,分别是司前村、石源村、徐村村、邓村村、梅洞村、陂头村、布联村、永吉村,每村20万元,实施单位是所属镇人民政府;

  3.13个镇人居环境整治专项资金130万元,每镇10万元,实施单位是各镇人民政府;

  4.元善镇醒狮村基础设施项目200万元,实施单位是元善镇人民政府;

  5.元善镇醒狮村蓝莓产业基地基础设施及功能配套项目232万元,其中产业路项目建设82万元,仓储冷库150万元,实施单位是元善镇人民政府;

  6.2024年鹰嘴蜜桃新种植技术推广、品牌打造与销售资金县工业商务和信息化局17.1万元、县文化广电旅游体育局88.6019万元、上坪镇人民政府62万元、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9.75万元、县市场监督管理局3.56万元、县委宣传部30万元、县接待科15.1249万元、县机关事务局0.83万元、共青团连平县委员会17.55万元、县农业农村局105.4832万元,共350万元;

  7.上坪镇桃文旅开发建设项目250万元,实施单位是上坪镇人民政府;

  8.绣缎镇、大湖镇、三角镇乡村振兴示范区旅游配套建设项目前期工作费用152.72万元,实施单位是县农业农村局;

  9.有关镇国道、省道绿化绿美专项资金元善镇人民政府22.8万元、溪山镇人民政府22.8万元、隆街镇人民政府22.8万元、田源镇人民政府22.8万元、忠信镇人民政府22.8万元、三角镇人民政府22.8万元、大湖镇人民政府22.8万元、绣缎镇人民政府22.8万元、县公路事务中心22.88万元,共205.28万元。

  附件:2024年驻镇帮镇扶村县本级配套资金项目分配明细表.xlsx


连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12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