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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调整原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有关项目及其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
2025-02-24 来源:河源市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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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湖镇人民政府、绣缎镇人民政府,县委组织部:

  根据省市资金使用进度相关要求及为加快资金使用进度,切实发挥资金效益,经县委实施乡村振兴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现将原驻镇帮镇扶村资金调整安排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相关镇严格按照文件要求规范管理和使用资金,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建设,严格管理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二、原《关于调整原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有关项目及其资金使用安排的通知》(连乡振组办〔2024〕6号)文件内的文化赋能基层党建项目100万元,调整为以下2个项目:

  1.大湖镇农房风貌管控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万元,实施单位是大湖镇人民政府;

  2.绣缎镇农房风貌管控及人居环境整治提升项目50万元,实施单位是绣缎镇人民政府。

  附件1:连平县驻镇帮镇扶村资金有关项目及其资金调整安排明细表.xlsx


连平县委实施乡村振兴战略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5年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