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使用安排的通知
根据连平县农业农村局和深圳对口帮扶协作驻连平县工作队联合制定的《关于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使用安排的通知》(连农农〔2025〕4号),现将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2340万元使用安排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一、请严格按照《关于印发〈深圳市南山区对口帮扶协作连平县专项资金和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连农农函〔2024〕57号)文件要求,规范和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切实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二、本次安排资金为深圳市南山区对口帮扶协作连平县专项资金,请各使用单位要落实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要求,做好绩效目标设定和运行监控等工作,确保年度绩效目标如期实现。
三、请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建设,严格管理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确保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
四、我县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2340万元使用安排如下:
1.连平县D级校舍改造项目1250万元,实施单位为连平县教育局;
2.连平(南山)产业共建创新中心项目(反向飞地)1090万元,实施单位为连平县工业园管委会。
附件:深圳市南山区“百千万工程”对口帮扶资金(第二批)项目分配明细表.xls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5年3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