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连平县“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使用安排的通知
根据《广东省财政厅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粤财农〔2025〕220号)、《连平县财政局关于下达“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的通知》(连财农〔2025〕4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审定同意,我局制定了《关于连平县“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使用安排的通知》(连农农〔2026〕2号)。请各实施单位规范管理及使用资金,抓紧组织项目实施建设,严格管理项目,确保项目质量,切实加强资金监管,保证专款专用,不得挤占、截留或挪用。现将该笔资金使用安排有关事项公示如下:
附件:连平县“百千万工程”三年初见成效补助资金(第一、二批)分配明细表.xlsx
连平县农业农村局
2026年3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