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广东莱宝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进行审查。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0年12月24日至2020年12月25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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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广东莱宝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广东莱宝通达实业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南山(连平)共建园二期 |
环评机构: | 广东明大项目管理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广东莱宝通达实业有限公司拟投资8000万元新建广东莱宝通达实业有限公司建设项目,项目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南山(连平)共建园二期(24°11′54″N, 114°46′09″E)。项目总用地面积10135平方米,主要建设1栋2层厂房,厂房占地面积6075平方米、建筑面积12150平方米。项目拟租赁广东维敏特科技有限公司办公生活区,其中租赁办公楼面积720平方米、宿舍楼面积84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不干胶标签加工生产,建成后设计年产不干胶标签20000平方米。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 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 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生活污水经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统一处理。 (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有机废气经活性炭吸附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第Ⅱ时段排放限值要求后,通过15m高排气筒(DA001)引至高空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01)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五)加强环境风险防范工作。按要求制定环境风险事故防范和应急预案,建立健全环境事故应急体系,落实有效的环境事故风险防范和应急措施。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2个工作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