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河环连罚字〔2024〕3 号)
2024-07-0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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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
1 | 河环连罚字〔2024〕3号 | 广东迪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逃避监管排放水污染物案 | 罚款 | 广东迪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水处理设施闲置停用,未落实环评批复关于生产废水经处理后回用、不外排的要求,在沉淀过滤池处设有抽水泵将沉淀过滤池内废水通过PVC外排管排放至厂区外排洪沟。 |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第八十三条第三项 | 22.5 | 广东迪硕家居用品有限公司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6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