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市友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友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9月6日至2024年9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友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友美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水滣村(苗圃场)地段连平万洋众创城一期(B26、B27)栋 |
环评机构: | 广州正润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友美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水滣村(苗圃场)地段连平万洋众创城一期(B26、B27)栋;项目总投资为1000万元。项目占地面积2400平方米,建筑面积10000平方米;项目主要从事五金结构件的生产,设计年产五金结构件600万件。本项目员工人数20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10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的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者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生产废水经自建污水处理设施(物化+生化二级处理)达到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标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 项目天然气燃烧废气:经25米高排气筒(DA001)排放; 熔融、压铸、脱模废气:经气旋喷淋水洗+除雾器+静电式油雾化处理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2)排放; 喷粉粉尘:经自带滤芯过滤系统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3)排放; 固化、浸渗固化废气:经水喷淋+二级活性炭吸附装置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4)排放; 抛丸、喷砂废气:经自带滤筒式除尘器处理后引至25米高排气筒(DA005)排放; 焊接烟尘:经移动式焊接烟尘净化处理后,在车间以无组织形式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生产设备在采取相应隔音降噪减振措施、合理布局生产车间的条件下,确保项目厂界噪声可达到《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中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 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外售给资源回收单位回收综合利用; 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