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政务公开 > 重点领域信息公开 > 环境保护信息公开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4-09-20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分享到:

  根据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日2024年9月20日至2024年9月26日(5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传  真:0762-433036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

环评机构:

  广东佳润生态环境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位于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地理位置为东经114度46分38.546秒,北纬24度12分1.429秒,现有项目总占地面积为9241.66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884.82平方米。年产PVC封边带258吨。现有项目员工人数为11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全年工作312天,一班制,破碎工序每天工作一班4小时,其余工序每天工作一班8小时。

  因公司发展需要,公司拟建设“河源奕好高分子科技有限公司改扩建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本次改扩建项目建设内容如下:

  ①新增占地42083.34平方米,新建1、4号厂房、宿舍楼等建筑;

  ②扩增PVC封边带产品产能2165t/a,相应增加生产线和原辅料;

  ③新增员工240人,改扩建后全厂员工共350人,均在厂内用餐,其中200人在厂内住宿,150人不在厂内住宿;

  ④新增投资9500万元。

  改扩建后项目全厂占地56325平方米,总投资10000万元,厂内建筑包括1、2、3、4号厂房和宿舍楼、仓库等。改扩建后项目年产PVC封边带产品2423t/a。改扩建后项目全厂员工共350人,均在厂内用餐,其中200人在厂内住宿,150人不在厂内住宿。年工作312天,每天一班制,每班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1)废气

  造粒、挤出、流延、压纹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1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限值。投料、混合搅拌、粉碎工序产生的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背涂、印刷、烘干、固化、清洁擦拭、上胶等工序产生的总VOCs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2平版印刷(不含以金属、陶瓷、玻璃为承印物的平版印刷)、柔性版印刷第II时段标准限值要求;调油、印刷、烘干工序产生的非甲烷总烃有组织排放执行《印刷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1616-2022)表1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油烟废气有组织排放执行《饮食业油烟排放标准(试行)》(GB18483-2001)。

  经加强车间通风后厂区内非甲烷总烃无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固定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综合排放标准》(DB44/2367-2022)表3厂区内VOCs无组织排放限值;厂界无组织排放非甲烷总烃、颗粒物执行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厂界无组织废气总VOCs执行《印刷行业挥发性有机化合物排放标准》(DB44/815-2010)表3无组织排放监控点浓度限值要求;厂界臭气浓度执行《恶臭污染物排放标准》(GB14554-1993)表1恶臭污染物厂界标准新改扩建二级标准。

  (2)废水

  项目挤出、流延冷却水经冷却循环系统冷却后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的冷却废水回用于厂区的洒水抑尘。喷淋塔用水循环使用,定期更换,更换产生的废液作危险废物交由有资质单位处理。印刷机清洗水随水性油墨一起收集后,该部分水性油墨清洗废液作危险废物交有资质单位处理。项目无生产废水外排,外排污水为生活污水,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和隔油隔渣池处理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和《连平县三角镇首期污水处理厂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的较严值后,经市政管网排入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故项目废水对周围水环境影响轻微。

  (3)噪声

  建设单位在设备选型上选择低噪声设备,采取减震隔声,将噪声设备放置在厂房内等措施,经预测,厂界噪声能够满足(GB12348-2008)《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3类标准要求,且项目位于工业园内,周围无特殊保护的环境敏感点,项目噪声对周围声环境影响轻微。

  (4)固废

  项目固废主要有一般工业固废、危险废物以及生活垃圾等。

  一般工业固废暂存于固废暂存仓,其中废边角料及不合格品经破碎及粉碎后全部回用于生产,废包装材料、除尘器收尘、废布袋收集后定期交由专业公司回收处理;废包装桶、含丁酮废抹布、含油废抹布、废机油、废机油桶、废油墨、水性油墨清洗废液、废活性炭、废滤芯、水喷淋废液等危险废物收集后暂存于危废暂存间,定期委托具有危险废物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置;生活垃圾经收集后交由环卫部门统一清运处理。项目的固体废弃物处理去向明确可靠,采取的固废治理措施在生产中具体落实后,不会对周围环境产生明显影响。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10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9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