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4年12月6日至12月9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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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内29-1号地块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原料仓库 |
环评机构: | 深圳市夜星环境技术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连平劲创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位于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三角镇生态工业园29-1号地块原料仓库,所在地中心地理坐标为东经114度46分43.25秒,北纬24度11分51.64秒。扩建后全厂总占地面积19454平方米,总建筑面积7296.76平方米,年产植物提取物 150吨(原一期项目)、葡萄籽提取物胶囊(22万瓶/年)和迷你钙片(70万瓶/年),全厂劳动定员34人,年工作时间为300天,每天1班制,每班8小时。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包衣废气、压片废气、经袋式除尘器处理后车间内循环、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浓度监控限值 (二)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产废水经“混凝沉淀+接触氧化+MBR+生物活性炭过滤+反渗透”预处理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提取类制药工业水污染物排放标准》(GB21905-2008)新建企业水污染物排放浓度限值及广东省地方标准《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一级标准及连平县三角镇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较严值的要求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合理规划布局,选用低噪音的机械设备,采取有效的隔声、消声等降噪减振措施,确保厂界噪声达《工业企业厂界环境噪声排放标准》(GB12348-2008)3类标准。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处置场污染控制标准》(GB18599-2001)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4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