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2024年行政处罚案件信息公开表(河环连罚字〔2024〕7号)
2024-12-02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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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案件名称 | 处罚类别 | 处罚事由 | 处罚依据 | 处罚金额(万元) | 行政相对人名称 | 处罚机关及处罚时间 |
1 | 河环连罚字〔2024〕7号 | 河源启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涉嫌擅自倾倒固体废物案 | 罚款 | 2024年9月4日,隆街镇政府接到隆街镇龙埔村小浪东(与青龙潭交界处)地块有人倾倒不明固体废物的投诉,2024年9月5日,我局执法人员会同隆街镇政府工作人员到倾倒现场进行核查,发现该公司2024年9月3日-4日,在隆街镇龙埔村小浪东(与青龙潭交界处)地块非法倾倒、填埋了从伯恩精密(惠州)有限公司转运来的玻璃打磨工序产生的污泥,倾倒地块约30平方米,倾倒的污泥量约100吨。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第一百零二条第一款、第二款 | 10 | 河源启隆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 2024年12月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