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18万台气动油泵、5万台定量油泵、1万套智能中控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18万台气动油泵、5万台定量油泵、1万套智能中控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18万台气动油泵、5万台定量油泵、1万套智能中控系统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14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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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18万台气动油泵、5万台定量油泵、1万套智能中控系统项目 |
建设单位: | 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城东工业园 |
环评机构: | 广州市共融环境工程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拟在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元善镇城东工业园(东经:114度30分13.344秒,北纬:24度20分36.141秒),建设河源市电眼科技有限公司18万台气动油泵、5万台定量油泵、1万套智能中控系统项目(下面简称“项目”),占地面积12304.8平方米,建筑面积25516.18平方米,本项目定员500人,均不在厂内食宿。每天实行一班制,每班8小时,全年工作天数为250天。项目总投资12000万。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间焊接、喷粉、烘箱、工序生产废气,主要污染是颗粒物经静电除尘器处理后通过25米高DA001排气筒排放,颗粒物有组织排放执行广东省《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二级标准限值。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运营期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到广东省《水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6-2001)第二时段三级标准及连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水水质要求两者中的较严值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进入连平县生活污水处理厂进一步处理。 (三)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