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025年3月27日至2025年3月28日(2个工作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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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 |
建设单位: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 |
建设地点: |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341省道东侧 |
环评机构: | 四川省自然资源实验测试研究中心(四川省核应急技术支持中心) |
项目概况: | 广东电网有限责任公司河源供电局拟投资2595.13万元建设河源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主变工程。本期在220千伏塔岭站扩建第三台180MVA主变压器(#3主变),不新增220千伏出线和110千伏出线,新增10KV出线10回,新增10KV侧配置电容器组1×5×8MVar、电抗器组1×1×10MVar,同时建设#3主变配套间隔设施。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电磁环境控制措施 ①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主变设备。②在安装高压设备时,保证所有的固定螺栓都可靠拧紧,导电元件尽可能接地、或连接导线电位,提高屏蔽效果。 二、噪声污染控制措施 施工期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合理安排施工时间,尽量避免夜间和中午休息时间施工,加强运输车辆的管理等。运行期采取以下声环境保护措施:①优化变电站平面布局,对主变压器合理布局。②尽量选用低噪声的设备。③在主变压器基础垫衬减振材料。④加强站址周围植树绿化,以衰减降低噪声。 三、生态环境保护措施 ①施工期间应注意对站址内部绿化带的保护,工程施工完成后应马上对开挖的地表进行植被恢复,尽量减少对植被的破坏。②维护变电站站址及其周边的绿化植被。 四、水环境保护措施 施工人员生活污水依托站内现有化粪池和污水处理设施收集处理后回用厂区绿化;施工废水经沉砂池处理后,回用于工地洒水降尘等。 五、大气污染控制措施 采取有效的防尘、降尘措施,对施工场地定期洒水,车辆运输散体材料和废弃物时必须密闭和覆盖,施工结束后即进行空地硬化和覆盖,恢复植被,减少裸露地面面积。 六、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措施 ①施工弃土、建筑垃圾及生活垃圾应分别收集堆放,生活垃圾交由当地环卫部门清运统一处理,弃土及建筑垃圾清运至政府指定的合法消纳场处理。②废变压器油、废蓄电池交由有危险废物处理处置资质的单位回收处置。生活垃圾由环卫部门收集处理。 七、环境风险 ①事故收油系统应该与变电站内雨水收集系统相互独立运行,避免出现变压器油污染环境事故。②制定具有可操作性的应急预案,配备应急物资。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3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