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根据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4月1日至2025年4月2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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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 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 |
建设单位: | 连平县华丰钢铁有限公司 |
建设地点: | 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西湖村(原氮肥厂) |
环评机构: | 广州五柳环保科技有限公司 |
项目概况: | 连平县华丰钢铁有限公司拟在河源市连平县忠信镇西湖村(原氮肥厂)(东经114度43分24.667秒,北纬24度11分2.142秒)轧钢车间,建设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技术改造扩建项目(下面简称“项目”),将现有轧钢生产线改造为一条完整高效的生产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生产线,新增年产4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改扩建后,年产72万吨钢筋混凝土用热轧钢筋。从事体育用品生产,年产40万支沙滩拍。项目占地面积9000平方米,建筑面积9000平方米,项目总投资2380万元。本项目定员66人,均不在厂内食宿。工作制度采用3班制,每班8小时,年工作300天。 |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 (一)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营运期废气主要为轧制废气,主要污染有颗粒物。 项目对生产车间进行封闭,轧制过程产生的颗粒物经车间阻挡后无组织排放,车间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到《轧钢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28665-2012)及其修改单中表4大气污染物无组织排放限值要求,厂界无组织颗粒物浓度可达到广东省地方标准《大气污染物排放限值》(DB44/27-2001)第二时段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的要求。 (二)做好水污染防治工作。本项目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处理达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21)中旱作标准后用于附近农田、林地灌溉,不外排。本项目依托原有项目净环水系统和浊环水系统,间接冷却水排到循环水池经冷却后可以循环使用。直接冷却水(浊循环水)经隔油、沉淀及过滤处理后循环使用。 (三)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按照分类收集和综合利用的原则,落实固体废物的综合利用和处理处置措施。一般固体废物综合利用或妥善处理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一般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和填埋污染控制标准》(GB 18599-2020)的要求;危险废物交有资质的单位处置,其在厂内暂存应符合《危险废物贮存污染控制标准》(GB18597-2023)的要求,防止造成二次污染;生活垃圾交环卫部门清运处置。 |
公众参与情况: |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4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