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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拟对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的公示
2025-08-06 来源: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字体大小: 默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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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等,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程序的有关规定,我局拟对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作出批准决定。为体现公开、公正的原则,强化公众参与,现将该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基本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2个工作日(2025年8月6日至2025年8月7日),如有意见,请在公示期内来信或来电向我局反映。

  联系地址:河源市连平县乌石坳加油站旁,邮编:517100

  联系电话:0762-4332115

  听证告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自公示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可对以下拟作出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批复决定提出听证申请。

项目名称:

  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

建设单位:

  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

  广东省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梅洞村产业物流园内4号地块厂房B

环评机构:

  利智华(广州)环境治理有限公司

项目概况:

  河源市新金电科技有限公司建设项目(以下简称“项目”)选址位于河源市连平县隆街镇梅洞村产业物流园内4号地块厂房B;项目总投资450万元。项目总占地面积4311.51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2934.53平方米。项目主要生产电子玩具60万个/年、耳机20万个/年、户外产品20万个/年、玩具发生器50万个/年、相机30万个/年、邦定/贴片800万个/年。本项目员工人数120人,均不在厂区内食宿;年工作300天,每天工作8小时。

主要环境影响及预防或者减轻不良环境影响的对策和措施:

  (一)做好废水污染防治工作。严格实行雨污分流制,雨水排放至市政雨水管道;生活污水经三级化粪池预处理达标后排入市政污水管网,纳入连平县隆街镇污水处理厂集中处理。

  (二)做好废气污染防治工作。项目焊接工序产生的废气经“二级活性炭”处理后,通过1根17米排气筒(DA001)排放。

  (三)做好噪声污染防治工作。优先选用低噪音机械设备,采取减振、隔音、消音等措施。

  (四)做好固体废物管理工作。生活垃圾收集后交环卫部门每天清理。一般工业固体废物:收集后交由废品回收单位回收处理。危险废物:收集后分区暂存于项目危险废物仓库,定期交具有危废处理资质的单位处理。

公众参与情况:

  按照《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政府信息公开指南(试行)》的规定,本项目环评文件受理公告在连平县政府网公示5个工作日。



河源市生态环境局连平分局

2025年8月6日